桐乡男子下春药欲强奸女同事 遭拒后送侄子享用

2014年03月30日 09:42:13来源:中国新闻网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贪恋年轻同事小梅的美色,云南人张某经过几天的精心设计,趁小梅不注意,悄悄在其水杯中投放“黑寡妇”迷情药,欲实施强奸,遭到小梅强烈反抗后,张某将浑身无力的小梅送给侄子小罗“享用”。

  贪恋年轻同事小梅的美色,云南人张某经过几天的精心设计,趁小梅不注意,悄悄在其水杯中投放“黑寡妇”迷情药,欲实施强奸,遭到小梅强烈反抗后,张某将浑身无力的小梅送给侄子小罗“享用”。3月26日下午,浙江桐乡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小罗有期徒刑一年。

  现年40多岁的张某和17岁的侄子小罗多年前从云南来到桐乡打工,叔侄俩一起在河山镇一家纺织厂上班。单身已久的张某对厂里年轻貌美的女同事小梅一直怀有倾慕之心,但他知道自己年纪已大也没特殊魅力,无法吸引小梅眼光。

  尽管他知道自己没本事让小梅投怀送抱,但小梅的一颦一笑都让张某心痒不已。2013年9月中旬的一个晚上,他在电视剧中看到利用春药迷奸女生的情节,便心生不轨之意。隔日,他跑到附近的成人用品店,在店主推荐下买了药效最好的“黑寡妇”迷情药。

  第二天,恰巧张某和小梅一起上夜班。到凌晨时分,小梅有点发困,张某便故作殷勤的帮其倒水,趁机在水杯中悄悄放入迷情药。不知情的小梅喝水后浑身无力且性欲增强,她感到不对劲,在得知是张某下药后便与其发生争吵。张某将其强行拖回宿舍,欲实施强奸,但遭到小梅又踢又咬的强烈反抗。

  两人的争吵声吵醒了在一旁睡觉的小罗,张某见侄子醒了有点尴尬,顿时兴趣全无,便将下药之事告诉小罗,并向小罗表示将小梅送给侄子“享用”。小罗在明知小梅因服药而不能自控的情况下仍禁不住诱惑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小梅向派出所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小罗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妇女一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小罗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二被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记者 赵小燕 |编辑: 叶双莲|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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