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1.5万村居干部签订辞职承诺书
新华日报
2014-04-01 13:25:13
泰州市今年初推行村居干部辞职承诺制度。辞职承诺对象为全市所有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其他干部参照执行,共计1.5万人。村居干部在政治思想、制度执行、工作业绩、社会行为等方面,出现不遵守财务纪律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不执行社会管理规定等“十不”情形的,适用辞职承诺制度。
村、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村居干部通过选举产生,对村、居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党外干部的监督就成为一项难题。“对一些存在问题、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村居干部,如果启动罢免程序,时间会较长甚至久拖不决;如果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又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泰州市纪委副书记刘秋平说。“推行辞职承诺制度,对解决村‘两委’班子成员混日子的情况,是一个有力的武器。”(赵晓勇邰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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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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