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乐集团是温州市市长质量奖的获奖企业,长期坚持“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原则。为加强过程工序质量控制,避免产生批量不合格品,兴乐集团在车间严格推行“三检制度”,即对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产品实行三次检查。
2012春节前,分管生产的总工兼副总裁向该集团总裁虞文品汇报说,车间产品“三检”全部落实到位。结果,虞文品到现场查阅“三检”资料时,发现情况并非如此,该名总工并没有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某些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接受检查。
虞文品紧急召开通报会,会上他拍桌厉声质问:“谁给你们这个胆?你们为什么骗我?!”他的责问令该名总工非常尴尬。没过几日,这名总工便因“个人原因”离开了兴乐。
“我视产品质量为生命,决不能因一个人的疏忽毁了信誉。”虞文品说。据了解,该名高工是当时兴乐集团的唯一一名高工,负责企业生产管理与技术攻坚,虞文品宁愿痛失人才,也不愿放弃信誉,被业内树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