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营新规实施 乘客上车前的哥不能问目的地

2014年04月02日 07:07:10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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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昨起实施,其中“出租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的新规,引起各方关注。不过记者注意到,该规范仅为国家规范,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温州市运管部门称,目前还是以《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为执法依据。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市区牛山客运中心附近观察,虽然不是高峰时段,但不少乘客在搭乘出租车前,习惯性向驾驶员询问是否到某目的地,而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无奈离开。

  记者对10名的哥进行调查,他们中有人表示不清楚有该新规范,有的则表示知道新出台的规范,但不了解详细的内容。“大多数乘客是先上车,再说目的地。有时候,既然乘客先问能不能去目的地,我看地方偏僻,回程拉不到客,当然就说不去了。”一名的哥直言不讳地说,到了交接班的时候,如果乘客顺路,当然就捎一程。也有的哥担心,按照新规,他们的做法就违规了。

  和车队里近200名队员一样,温州市出租车微信车队瞿长光,前几天也收到了所在的出租车企业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是动员的哥的姐学习《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队员们大多都知道规范的名称,但具体内容没仔细看。”瞿长光认为,如果没有强制约束力,这样的规范犹如一纸空文。

  规范还要求的哥会用英文说常用礼貌用语,如“很高兴为您服务”等。“在日常工作中,偶尔也会碰到老外叫车,像‘温州欢迎你’,还有一些问路的英语,还能应付。”瞿长光介绍,他们车队队员的学历大多是初中水平,而且在服务证考试中也没有对英语提出要求,他们偶尔会组织学历稍高的队员给大家做培训,但要求所有的哥做到这点,要求有点高了。

  市运管局出租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运管部门对出租车运营管理的执法依据,仍然是《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其中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有着很明确的规定。比如乘客投诉的哥挑客拒载,如果确定的哥违反规定,最高可处以3000元的罚款。

  《规范》要点

  后备厢

  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间不少于后备厢的2/3

  的哥要求

  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提倡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服务用语

  服务用语

  的哥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载客要求

  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出租车服务站

  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场所服务地设置服务站,在商业、医院、活动中心、密集居民社区内宜设直列式或港湾式、岛式的乘客候车站台,不得擅自关闭服务站点或改变用途

  电话约车

  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及时调派驾驶员,无法满足乘客需求的,应告知

  乘客投诉

  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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