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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例“逃废债”案件开庭 生活秀老板出庭受审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4-04-03 09:36:59

  温州网讯 昨日,瑞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生活秀集团法定代表人陈某,涉嫌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一案。据悉,这是温州地区打击破产案件中“逃废债”行为的首例刑事案件。

  今年42岁的陈某,原系生活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10月26日,瑞安法院受理生活秀集团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进程中,管理人多次向生活秀集团财务人员与法定代表人陈某发出通知,要求提供企业全部印章、账簿、会计资料等。但陈某仅提交企业的外部会计资料,而拒不提交临时借款流水台账、供应商应付流水台账、加盟商应收流水台账等,致使破产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陈某则辩称,他已经提供全部合法的会计资料。经过一个早上的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去年至今,瑞安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53件,审结29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假破产、真逃债”现象。金融庭负责人金秀哲说:“像生活秀集团这样不配合移交财务档案的行为,‘逃废债’的意图较为明显。此外,还有其他几种形式,一是成立‘影子公司’转移负债公司的资产,二是借用合法方式非法转移财产,例如个别企业将大额资金出借给明显没有偿还能力的人;有些公司股东则以向企业借款形式低价购置个人房产,后以高价转卖给公司,从而将差价转为个人财产。”

  为严厉打击上述破产进程中的不诚信行为,法院总结典型的“逃废债”认定标准,对违反规定但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民诉法》及司法解释,予以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叶双莲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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