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广播电视台长收受礼品被拍 纪委证实属实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谢树华 2014-04-04 07:57:16
核心提示:苍南县纪委向外界通报称,已对吴为民予以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有关情况后,将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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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日前,一段关于苍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吴为民收受礼品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昨天,苍南县纪委向外界通报称,已对吴为民予以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有关情况后,将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布。

  纪检部门:台长收受三名下属所送礼品

  3月19日,有网友将一段名为《苍南县某领导受贿视频全过程》的视频上传至网络。这段长约99秒的视频疑为非正常拍摄所得,记录了吴为民在位于苍南县灵溪镇绿都花城的家中两次收受他人礼品的过程。视频旁白称,送礼者分别为吴为民的下属林某、任某。视频后半部分,还罗列了多幅吴为民爱人及驾驶员手提礼品的照片,旁白称该两人是帮吴为民代收贿赂。这段疑似受贿视频引起广泛关注,南方都市报、人民网等媒体相继介入报道。

  昨天上午,苍南县纪委、监察局的官方微博“清廉苍南”,苍南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微博苍南”相继发出《关于苍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吴为民收受礼品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 经初步核实,视频所反映的对象确系该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吴为民。吴为民先后于2014年1月26日、27日、29日,在灵溪镇绿都花城住所分别收受该台工作人员任某某送的1床价值500元的“凡一”牌被子和1袋价值300元的樱桃、该台工作人员吴某某送的1箱价值300元的海产品、该台工作人员林某送的2瓶价值共计1596元的贵州茅台酒。

  根据苍南县纪委认定,吴为民收受的礼品价值不足3000元。市纪委党风廉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最终的处理结果还得根据其性质是收礼还是受贿来决定。如是收礼,主要以纪律处分为主;如是受贿,则根据《刑法》处理。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送礼者:拍摄者不满人事安排而报复

  视频中送礼人林某是苍南县电视台的一名中层干部。昨天下午,林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视频拍摄者可能因不满人事安排而偷拍,以此报复吴为民。“这人原是电视台的临时工作人员,后来被清退了,对领导有所不满。”林某说,其实在该视频网络热传前,拍摄者就已经向纪检部门投诉。

  目前,林某还照旧上班,但他表示生活上已经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本来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但一传开来就越描越黑了。”

  吴为民入住的绿都花城位于苍南县城中心区,是当地一个较为高档的小区。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一名工作人员昨天介绍,该小区并非是完全封闭管理,外人未经登记也有可能进入小区。“小区内的监控都是对准道路拍摄的,不会监控住户的正门。收礼的视频可能是外人偷偷安装监控拍摄的。”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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