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设立“五长”治“五水” 助水乡恢复风貌
核心提示:该区将设立“五长”制,大力挥发区内有关部门技术特长,各施其能,合力治水。这“五长”分别是“指挥长”、“河长”、 “巡逻长”、“技术长”和“警长”。
温州网讯 术业有专攻,治水也可借鉴。记者日前从龙湾区有关部门获悉,该区将设立“五长”制,大力挥发区内有关部门技术特长,各施其能,合力治水。据悉,这“五长”分别是“指挥长”、“河长”、 “巡逻长”、“技术长”和“警长”。
龙湾境内水网密布,有省级河道1条、市级河道3条、区级河道25条,街道级219条,现所有河道均已实施“河长制”。河长制之外,为什么还要设立其他“四长”?龙湾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五长”制是为了及时收集“五水共治”的各类信息,对治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困难等情况,予以及时研判分析,决策部署会更加全面,工作步伐趋于一致,进展进程也会更加协调。
“不在巡逻,就在去巡逻的路上。”龙湾河道执法管理中队队长陈恩乐,是其中一位“巡逻长”。他说,现在河面保洁巡逻不仅仅是开着车去巡查,中队配备了专门的行政执法艇,为的就是督查很多在岸上发现不了的问题。巡逻中,他们会把河道保洁不到位的地方拍摄照片,发送到相关街道,街道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发回整改后的照片。据悉,该中队去年10月正式成立,目前已对龙湾区所有河道保洁、沿河偷排放等工作实现了全覆盖监管。
作为“五水共治”一道严厉的“防线”,龙湾区公安分局11名局领导、14名科所队长担任区级“河道警长”,39名民警则为街道级“河道警长”,首批244条河道(段)都有了自己的守护民警。据该区区委常委、公安局长李伟介绍,推行“河道警长制”,有助于“警长”及时主动对涉河涉水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研判,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打击,省去了环保到公安交办案件的时间,大大缩短工作周期。
为确保治水有成效、出成果,龙湾区设立了12个治水专业工作组,由专业部门为各个专业工作组配备足够数量的精干力量,集中办公,高效运行。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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