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上的年龄“小5岁” 想更正却困难重重
温州网讯 出生在乐清,工作在平阳、苍南的胡公藏,多年来一直被自己的“年龄”困扰着。他自称,30年前由于一个笔误,他的出生日期被登记小了5岁,这给他的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他搜集整理了自认为足够充足的证据,期待有关部门给予更正。然而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相关条规,他的“证据”不符合规定。
12岁就高中毕业参加工作?
胡先生是乐清市虹桥镇人,根据相关证明材料,1980年12月20日,他进入平阳县木材公司工作,户口迁入平阳县公安局鳌江派出所平阳县木材公司集体户。后来,平阳县划分为苍南、平阳两县,他来到苍南县木材公司工作,户口于1984年12月1日迁入原龙港派出所苍南县木材公司集体户。胡先生称,由于当时公司行政部门的疏忽及其他各种原因,他户口上的出生日期本应该是“1962年9月7日”,被错写成“1967年9月12日”,他“被年轻”5岁。
胡先生实际出生的时间是农历八月初九。他推测,由于“2”和“7”笔形相似,可能是有关人员将“1962”错写成“1967”,而后又根据他提供的农历生日推算出公历,恰好是1967年的9月12日。
10年前,胡先生就找过相关部门更正,但由于手续麻烦,就作罢了。2003年,他因公司改制成为下岗工人。根据1962年的出生时间来算,他只需缴纳社保金至2022年。但是根据目前公安部门登记的出生日期,他需要缴纳至2027年。现在他每年需缴纳的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约为7000元,因为“被年轻”的关系,他需要多缴纳5年约3.5万元的社保金。
为证明自己的出生时间是1962年而不是1967年,胡先生先后搜集到12份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平阳县公安局鳌江派出所原始平阳县木材公司集体户口底册、所有制职工补员对象调查表、虹桥中学毕业证书、族谱、学籍表、苍南县经济贸易局证明书等。
这份虹桥中学毕业证书复印件显示,胡先生于1978年9月进入虹桥中学高中部学习,1980年6月毕业。胡先生说,如果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那他12岁就高中毕业参加工作,这其中的破绽显而易见。
12份材料都证明不了自己“更老”
苍南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申报更正出生日期登记的证明材料,一般包括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住院期间病历档案等医学文书,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等户口档案,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户口证件,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各种原始依据材料。
胡先生提供的12份证明,都不属于上述材料。因此,苍南县公安局户政基础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以胡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为由,建议其提出新的证据再行办理。假如胡先生提供新的证据,警方会再行调查、核实,如符合规定,就给予办理。
对此,胡先生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平阳县公安局鳌江派出所原始平阳县木材公司集体户口底册,应该属于《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等户口档案”范畴。
对此,苍南方面回应,胡先生原籍乐清,所提供的材料是后来迁入的平阳县相关部门提供的档案,并非原始档案,他需提供来自乐清方面的原始档案。此后,胡先生也去乐清找过原始档案,但由于各种原因,原始档案没有找到。
胡先生说,他是在家里由产婆接生的,没有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住院期间病历档案等。
“就因为我拿不出法律认可的证据,我的出生日期就要一直错下去?真有点想不通。”胡先生满是无奈。
只要有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
就是法律认可的证据
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詹小虎
苍南户政大队在文中的观点其实在很多行政部门是很常见的,主要是怕担责任。
与《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配套的还有一份文件是《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浙公治[2009]5号)。这份文件也是浙江省公安厅颁布的。
这份文件颁布的目的是为了贯彻《登记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履行户籍管理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中对于《登记管理规定》五十条释义第三款是这么说的:“申报更正出生日期登记的证明材料,一般包括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住院期间病历档案等医学文书,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等户口档案,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户口证件,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各种原始依据材料。”
也就是说,除了苍南户政大队要求的在五十条里列举的“一般包括”的证据之外,还可以由“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依据材料完成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目的。胡先生认为自己“拿不出法律认可的证据”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只要有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就是法律认可的证据。
所谓“其他”太模糊,做对了是应该的,做错了要负责任。最好是文件上列举清楚的去做,是最安全的,不用动脑子。苍南户政大队这种思想与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是背道而驰的。
至于胡先生提供的这些材料是否“合法、确凿、充分”,基于没有看到原始材料我不能做明确判断。但是从文中描述的内容看,以我的主观标准应该是合法、确凿、充分的。尤其是族谱,形成于几十年前。刑事案件的年龄判断也可以用族谱,我看不出户籍管理要求更高的理由。如果对真实性有怀疑,可以对材料做鉴定。建议胡先生正式书面向苍南户政大队提交更正出生日期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要求行政机关书面批复。拿到批复后如果不满意,胡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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