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8名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查处
浙江日报杭州4月8日讯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83件,其中我省18起案例曝光。
今年3月以来,我省有18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莫水龙,杭州市环保局上城环保分局局长,因公款出国境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杨晓柳,杭州市西湖区人防办副主任,因接受宴请、收受节礼,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徐永刚,杭州市西湖区人防办一般干部,因接受宴请,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李鸿,嘉兴市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因收送节礼,2014年3月给予政纪警告处分;
周烽,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宋波,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吕华根,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平水站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郑吉兴,绍兴市柯桥区水利局平水站干部,因在村级工程验收中收受红包,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丁树发,金华市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楼良四,金华市义乌市体育局局长,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乐满伏,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经贸办主任,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潘培军,舟山市岱山汽车运输公司副经理,因违规出境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蒋胜祝,舟山市普陀山行政执法分局工会副主席,因违纪行为,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邱忠表,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局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政纪警告处分;
余文明,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余家村原支部书记,因公款外出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余文星,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余家村村委主任,因公款外出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周燕南,杭州市富阳市教育局场口镇中心小学校长,因组织外出活动、变相发放福利,2014年3月给予党纪党内警告处分;
曹光军,绍兴市上虞区国土资源局崧厦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因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政纪警告处分。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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