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多地清理吃空饷 在港经商11年的女城管被解聘
核心提示:乐清市20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已有72人回到单位上班,像方某这样正式辞退和解聘的人员达到18人
昨天,是清明小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原温州乐清市城管大队雁荡镇中队工作人员方某,到单位办理了解聘手续。至此,在香港经商多年的她,正式结束了11年“吃空饷”的日子。
“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干、在干不认真、认真为私事”等情况,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机关人员作风问题之一。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春节过后,温州乐清市将“在编不在岗行为”作为“四风”问题之一,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吃空饷”的公务人员。
目前,乐清市20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中,已有72人回到单位上班,像方某这样正式辞退和解聘的人员达到18人。
记者了解到,温州各县、区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地开展了“在编不在岗”清理工作。目前,绝大部分县、区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乐清:公务员旷工连续超过15天,辞退
“我们清理的对象,是全市机关部门和镇街机关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昨天,乐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乐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在此次查处的范围内。另外,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借用的人员,及借用到其他单位但实际不在岗人员也在清理之列。
经过排查,乐清市在编不在岗人员共207名,其中公务员42名,事业干部165名。
针对离岗原因和工作年限不同,乐清对“吃空饷”者采取了限期返回岗位、本人提出辞职、组织予以辞退、办理提前退休、办理病退手续和解除聘用合同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其中,公务员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且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乐清此次查出的207人中,除了返岗及解聘的90人,还有29人因重大疾病办理病假手续、83人正在处理,另有5人未联系上。
平阳:基本消除“吃空饷”现象
平阳县是温州市范围内最早开展“在编不在岗”清理工作的县级区域之一。早在三年前,根据省里要求,平阳县便成立了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县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截至目前,平阳县共办理自谋职业72人、辞职12人、提前退休84人、事业人员离岗退养50人,规范借用、病事假管理320人,开除公职2人。
“由于情况复杂,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我们可以说基本上消除了在编不在岗现象。”平阳县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入清理工作的91个机关单位首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把摸底情况与单位的一把手责任相互捆绑,确保不发生瞒报和漏报现象。
在此基础上,平阳县检查小组对自查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全县在编不在岗人员信息库,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通过开展“在编不在岗”清理工作,平阳县年节省财政供养1000多万元。
防止反弹,温州建立长效问责机制
记者了解到,温州在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中,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诸多困难。
两三年前,平阳县南雁镇机关工作人员陈某就被查出“停薪留职”多年。一直在外经商的他,按照规定,必须予以自谋职业处理。
陈某本是镇机关的老资格干部,根据10多年前的政策,他办理停薪留职是被允许的。这次成为被清理对象,陈某很想不通。经过工作人员长达两个多月的沟通、解释,陈某终于在“自谋职业”的表格上签了字。
记者了解到,对于“在编不在岗”的干部,温州市多个县、区还是给予其本人充分的选择权。对愿意继续从事公职的干部,严格督促其返岗;对无意继续从事公职的干部,实施分类退出。
为了防止“在编不在岗”现象反弹,温州多地还建立了问责机制,列入清理工作的单位在完成本单位清理工作后,与各个县、区相关部门签订《单位无在编无在岗和“吃空饷”现象责任承诺书》,若有违规现象发生,由当地县委直接对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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