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2人同名同姓不同病拿错报告 三分之二胃被误切
温州网4月9日讯(记者 戴玮 实习生 陈克力)大家都觉得同名同姓的人“有缘”,而这种“缘分”却给乐清王大哥的丈母娘带来一场可怕的“乌龙”,老人胃炎的胃被当作胃癌切除了三分之二。
拿错检查报告 三分之二胃被错误切除
3月初,事件中的王大哥的丈母娘,因为同名同姓,本是浅表性胃炎在乐清人民医院做了检查之后,拿了另外一位同名同姓的患胃癌的病人的病理报告。随后拿着这张错误的报告单,到温州另一家医院实施手术,胃部三分之二被切除。胃切除之后,老人每天不得不吃8、9顿饭,而且只能吃半流质食物。
医院的对每个人病人的检测单都有详细的信息记录,老人家为什么会拿错检测单呢?
乐清人民医院门诊部林主任说,取检查报告本该出示病历,事件中取检查报告是老人自己过来取的,而且没有出示病历,只是报了姓名。没想到会有同名同姓的人存在,因此拿错了报告,根本原因是缺乏一对一的验证机制导致的。
事发后 医院修正提供检查报告制度
王大哥认为无论如何,这件事的责任在医院一方,医院有责任一对一检验病人的检查报告。
但是院方表示,许多患者没带单据,如果不给报告,就会有意见,名字对上就给这种做法实属无奈之举。事发后,院方对此做出了修正,必须核对化验单和病历才能取报告。
出具检查报告的医院方面表示,他们希望通过司法途径鉴定责任,如果家属有协商的意愿,他们也欢迎。但更主张通过医协会协商处理。
律师:实施手术的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建胜认为,此事件中,取检查单的病人、提供检查单的医院、实施手术的医院,三方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就提供检查报告的医院来说,应该为病人提供正确的检查报告。取单的病人也存在没有仔细核对检查报告的过失。而事件中要承担主要责任的应是实施手术的医院。
吴律师认为,在手术实施之前医院没有对病人的病情进行确认,在手术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对病情错误的判断。若病人要提起诉讼,建议同时起诉发单医院和实施手术的医院。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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