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出口退(免)税逾期未办可延期
人民日报
2014-04-10 11:03:13
本报北京4月9日电(记者吴秋余)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保证出口企业能够享受到出口退(免)税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办理的公告》,规定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出口的货物,如未按规定期限申报退(免)税,2014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举证材料,仍可提出延期申报申请,并要求税务机关在规定申请期限截止之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这是税务系统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新举措。
|
|
《公告》还延长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电子信息读入时限,针对企业按规定报送的电子信息无法导入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其代理出口的货物面临按规定视同内销征税的问题,《公告》明确:2013年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如果在2014年3月15日前已向主管税务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且被受理,由于节假日等原因未及时读入信息的,可在2014年4月10日前将信息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出口退税是推动出口的重要政策,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力,2013年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0519亿元,比2012年多退90亿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