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杀女友案续审 被告坦言想杀死情敌后自杀

中新网4月10日电据香港《新报》报道,香港高级保安员刺杀移情别恋女友兼追斩同行情敌案,昨(9日)于高院续审,被告出庭自辩时承认杀死女友后,用她的手机回复女友胞姐和朋友的短讯,但矢口否认自己在女友身体插上了致命的第四刀,又坦言自己追斩疑似情敌的同事只为了报仇,杀死情敌后他自己亦会自杀。控方却质疑被告在插了死者第一刀之后,掩口不让死者呼叫救命,也没有叫救护车,分明想将女友置诸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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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死者失重心背插刀
被告潘文琛(32岁),昨日换上了西装皮鞋出庭作供。他称,自己在2012年的10月就已经发现死者行为很鬼祟,然后两人为该不该分手开始吵架,被告更想过自杀去证明自己好爱死者,惟死者及早通知被告的家人,方能阻止被告自杀。
被告指,案发当日死者曾说了一些很绝情的说话,令被告非常生气,对死者又爱又恨,在死者进入房间打电话的时候,被告右手持生果刀,左手则试图抢走死者手上的电话,却给死者推倒在床上,被告又试图将准备离开房间的死者拉回来,两人在争执下,死者不慎失去重心,向后一仰,背部刚刚好撞落被告右手的生果刀上,因此第一刀完全是意外。
被告续称自己曾一边安抚死者,一边准备打电话叫救护车,惟死者却大力抓住被告下体,出于自卫之下,被告用左手掩着死者的嘴巴,不让她呼叫救命,右手抽出死者背部的生果刀再刺了死者两下,然后死者就滑倒地上奄奄一息,其后被告将死者放上床抱尸入睡。被告解释伴尸无离开单位,是因为不想让她死后孤单。
用死者手机回复短讯
然而,控方质疑被告在插了死者第一刀之后,不让死者呼叫救命也不叫救护车,目的在于想死者死,又指出包括致命的第四刀在内,都是由上而下刺落死者身体,若按照被告的说法,死者是失足向后一仰撞落刀上,则不会有这样的刀伤。被告否认自己给死者致命的第四刀,辩称有可能是在抱死者上床的时候,刀子再往深一插而意外致命,又清晰地指出死者背后只有三个被刀刺穿的刀口,因此他不知道第四道穿过死者肋骨进入左肺肺叶的致命刀伤从何而来。
被告辩称,杀害死者的生果刀是死者之前为了切蔬菜沙律而买的,而当控方问及为何要再买一把时,被告回答是因为死者不擅长切菜,家中没有合适的刀,所以他建议死者买一把新的。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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