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自贸区简化外商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审批
人民网
2014-04-15 18:30:53
人民网上海4月15日电(王若宇)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审批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放至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审批期限大幅缩短。
|
|
《办法》规定,外商在沪自贸区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并且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目前与沪自贸区市场需求高度契合的增值电信业务主要包括:云存储、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
《办法》全文今天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刊发。《办法》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试验区外资企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监督审查、以及试点评估等。这一《办法》将审批权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放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并大幅缩短了审批期限。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全力做好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政策咨询、业务审批等服务工作。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