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下放外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审批权
证券日报
2014-04-16 11:27:09
本报讯工信部15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审批权限由工信部下放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并大幅缩短了审批期限。
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增值电信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而这个管理办法将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到了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批复》。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在审查期限上,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申请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程序中涉及工信部的有《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个环节,审批期限共为五个月。而管理办法将这两个审查环节合并简化,整个审批期限缩短为两个月。
|
|
管理办法还对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做好用户信息保护、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提出要求,并通过建立试点信息报送制度、年检制度等制度设计来保障相关要求的落地,以期推动试点顺利进行。(包兴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