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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都没进就扣了一天房费 维多利亚如此收费引质疑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4-04-19 15:22:57

  温州网讯 “从订房到退房,一共才1小时28分,房间都没进去过,居然要扣一天的房费,这太不合理!”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合力维权》栏目投诉称,前些天,他在市区马鞍池东路的维多利亚大酒店帮朋友订了一间套房,但后来朋友临时有事不来了,连房间都没进就退房,但酒店仍扣除了他一天的房费。

  杨先生认为,酒店这样的做法已经侵权。

  消费者投诉:

  房都没进就扣了一天房费

  4月4日凌晨1时许,杨先生在维多利亚大酒店帮朋友订了一间套房,房价为869元。杨先生说,当时,他在酒店办理了1500元的银联卡预授权作为押金。

  订房后,杨先生拿着房卡在酒店等朋友来。大约过了半小时后,杨先生将房卡转交给了酒店的工作人员,请其在朋友来办理入住手续时将房卡交给朋友,自己就先行离开了。然而,当天凌晨2点左右,杨先生接到朋友电话,得知朋友有事不能来了,遂立刻通知酒店要退房。

  杨先生说,一开始,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退房要扣一天的房费,后来因为他提出希望能退部分房费,工作人员表示需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当天上午再回复。然而,当天上午,杨先生接到酒店方面的电话,称要收取当天的全额房费。当天下午,杨先生的银行卡被扣款869元。

  对于酒店的做法,杨先生很是恼火,“既然要收全额房费,当天凌晨就不应该帮我办理退房。这房间退了后,他们完全可以安排其他客人入住,赚双份钱。还有,我虽然办理预授权,但是真要扣款也应该要经过我的同意吧!”

  酒店回应:

  个人原因退房属单方违约

  4月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维多利亚大酒店,该酒店的一名经理表示,根据酒店的记录显示,杨先生是4月4日凌晨零点57分到酒店订的房,随后在当天的2点25分退房,前后相隔1小时28分;而根据酒店的监控视频显示,在这段时间,确实没有人进过该房间。

  该经理表示,按照酒店的相关规定,如果客人订房后半小时内提出退房,经酒店工作人员检查确定未有人进过房间的,酒店可办理全额退款;但杨先生提出退房要求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半个小时,虽然没有人进过房间,但他因个人原因拒绝服务,是单方面违约,酒店扣除当天房费合理合法。

  就杨先生提出“既然要收全额房费,当天凌晨就不应该帮我办理退房”一事,该经理表示,虽然电脑系统显示为已经退房,但房间实际还一直为杨先生保留着,并未安排其他客人入住。

  记者提出,酒店方面是否有在杨先生订房时作出明示,超过半小时后,即便没有入住也要收取全额房费。该经理表示,工作人员并不会就此特别向客人说明。

  律师观点:

  酒店此举违反公平原则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山:

  酒店负责人以酒店自行制订的行规为由,在前后相隔两小时不到,客人实际未入住的情况下收取杨先生全额房费,违反了公平原则。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维多利亚酒店自己制订的行规属于前款所列的内容,其内容无效。

  此外,就算杨先生的朋友有实际入住酒店,但未满6小时退房,一般只收取半天房费,酒店收取全天房费本身也不合理。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金道汉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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