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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停路边泊位内被人撞 法院判罚车主赔偿1.2万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4-04-20 13:10:46

  温州网讯 昨天,市民李先生尝到了“因小失大”的苦滋味。

  一年多前,为了省近1000元,李先生没有给爱车买交强险。后来,他的车子停靠在马路边的停车位内,被他人车辆碰撞挂了彩不说,还得赔偿对方1万多元。“躺着中枪”的李先生说,这都是吃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亏。

  这起已经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提醒每一个驾车人:开车上路,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无论车辆处于静止还是运行状态。

  -案件回顾

  车子被撞,没有责任却成被告

  李先生今年49岁,家住市区五马街道。

  去年3月15日,出差在外的他接到了妻子的电话。电话里,李先生的妻子林女士告诉他,停在马路边的车子被撞了,要去交警队处理。

  原来,那天下午1点钟左右,44岁的林先生开车经过市区四营堂巷某小区前路段向右靠边停车时,与同侧开着二轮摩托的安徽青年小徐发生碰撞。

  “和他撞起来之后我就失控了,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车上。”小徐说,自己撞到的,正是李先生的车子。

  三辆车都挂了彩,小徐更是摔得不轻。他的左脚跟部皮肤脱套伤(脚上的皮肤像袜子一样被脱了下来,呈现大面积的皮肤缺损,这就是外伤中很少见的“脱套伤”),第2-4跖骨粉碎性骨折,左跗骨骨折,因此住院治疗60天。

  经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鉴定,小徐构成10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一份责任认定:林先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李先生的车子因停靠在马路边,不承担事故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林先生、小徐以及李先生都有损失,三方在交警队争论赔偿事宜时,小徐一方得知李先生的车处于脱保状态。小徐的家人说,因为李先生没有投交强险,那么他们就无法得到交强险无责赔偿范围内的理赔。

  三方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小徐的家人把靠边停车不注意的林先生、林先生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索赔经济损失25.6万余元。并要求李先生在交强险无责赔偿范围内赔偿其1.2万元。

  -庭审现场

  当庭喊冤,拒绝赔偿原告损失

  鹿城法院立案后,于今年2月24日、3月3日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林先生、林先生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均表示愿意赔偿,但就赔偿金额表示异议。

  相反,李先生当庭表示相当“冤”。“我的车子停放在路边的划线区内,是合法停车!”李先生说,他的车子停在此泊位上已有数日,都没有驾驶上路。“车子处于静止状态,事故跟我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李先生认为,他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交警部门也不认为他需要承担责任,因此他拒绝赔偿。

  -法官说法

  停在路边也不能免除投保义务

  鹿城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小徐的损失为22.6万余元。

  事故发生时,林先生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5万元商业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率,李先生的车辆事故发生时处于脱保状态,未投保交强险。

  法官认为,李先生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处于脱保状态,当时其虽停靠在路边的停车位内,但这只是临时停靠的地方,我国实行交强险制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停靠路边停车位,也不能免除投保交强险的义务。

  这辆停靠在马路边的机动车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也认定其不负事故责任,但小徐与林先生驾驶的车辆相撞后,再撞向李先生停靠在路边的车,这辆车与事故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车辆的所有人李先生没有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险规定,致使受害人小徐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无责赔偿范围内的损失,小徐要求车主李先生在交强险无责赔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予以支持。

  鹿城法院一审判决林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小徐11.7万余元,林先生赔偿6.85万元,李先生赔偿1.17万余元。

  案件判决后,三方都未提起上诉。

  本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正搭

  什么是交强险无责赔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体现交强险强制对受害者的社会保障功能。

  如果李先生有投交强险,会是什么结果?

  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因李先生在事故中不负责任,如果他当时有买交强险,那么小徐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他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即(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李先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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