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无需再审批
证券日报
2014-04-21 11:33:22
日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决定,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无需再经税务机关审批,此外,以往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型小微企业也将纳入优惠范围。
(三金)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