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3名打人城管被行政拘留 15人挑头滋事被处理

来源:温州网苍南支站作者: 2014-04-21 2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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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4月21日,事情发生后第三天,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进行及时调查抓捕。目前,已对4月19日当天在现场参与挑头滋事的15名嫌疑人员,以及参与殴打他人的3名违法城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公安部门表示,涉嫌滋事嫌疑人员多为县城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数人有殴打他人的劣迹前科。

  其中,刘日团(男,34岁,苍南县人,有殴打他人前科)、叶存余(男,34岁,苍南县人)、吴峰(男,24岁,苍南县人)、王人茂(男,22岁,苍南县人)、李孝完(男,22岁,苍南县人)、刘安(男,30岁,苍南县人,有开设赌场罪前科,系刑满释放人员)、陈开鎚(男,52岁,云南省昆明市人)、张惟锐(男,19岁,福建省福鼎市人)、王超(男,18岁,平阳县人)、陈开宝(男,50岁,苍南县人,有殴打他人劣迹)等10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拉(男,22岁,苍南县人)、林念湖(男,30岁,苍南县人,有寻衅滋事前科)、陈宗存(男,41岁,苍南县人)、谢尚胆(男,38岁,苍南县人)等4人因构成寻衅滋事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王杰(男,29岁,苍南县人)因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现场参与殴打黄祥拔的违法城管工作人员陈兴鹏(男,30岁,苍南县人)、刘荣进(男,32岁,苍南县人)、曾瑞辽(男,32岁,苍南县人)等3人,因构成殴打他人行为分别被依法处以十五日、十五日、十日行政拘留。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王建平|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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