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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领完结婚证 夫妻捐器官(图)

千山晚报 2014-04-24 00:41:59

  吴刚和魏月展示结婚证和捐献志愿书。

  首席记者周石摄

  昨日,一对刚刚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填写了《器官捐献志愿书》,成为我市首对捐献遗体器官的夫妻

  昨日上午,34岁的吴刚和36岁的妻子魏月带着刚领的结婚证来到市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名,作为新婚纪念。他们也因此成为我市第一对共同捐献遗体器官的夫妻。

  夫妻结婚当天捐献器官

  昨日上午,魏月和吴刚在立山婚姻登记处办完结婚登记后,拿着结婚证直接来到市红十字会,在工作人员帮助下,他们很认真地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字。

  “老公在我生日当天跟我办理结婚登记,陪我一起捐献遗体器官,真的很开心。”魏月告诉记者,她和丈夫吴刚能够走到一起非常不容易,因为年龄等原因,双方承受了巨大压力。“没结婚前,我就跟吴刚说,如果我们能够冲破重重障碍走到一起,我们领证结婚时一定要做点有意义的事,当我提出捐献遗体器官,吴刚马上就答应了,一点没犹豫。”当他们向双方父母说出想捐献遗体器官的想法后曾遭到反对,经过耐心说服,双方父母最终选择支持他俩。

  电影《郭明义》给他们力量

  1978年出生的魏月在鞍钢矿山公司工作,1980年出生的吴刚从事汽车销售工作,双方都是中专毕业,虽然学历不高,但是他们却做出了让人敬佩的决定。魏月说,人死后送到殡仪馆火化就变成灰了,如果捐出器官、遗体,让自己生命延续的同时还能造福他人,何乐而不为呢?“以前从媒体上看过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报道,感觉捐献遗体器官的人非常伟大,看过电影《郭明义》后,让我对遗体器官捐献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觉得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患者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魏月表示,她和吴刚不担心未来的孩子反对,他们会从小向孩子讲授有关遗体捐献的意义,得到孩子的理解。

  鞍山超过千人捐遗体(器官)

  市红十字会告诉记者,目前鞍山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人数超过1000人,实现遗体捐献4例、眼组织捐献6例,器官捐献1例。还有1例器官捐献者去世后,因为家属反对没有捐献成功。

  市民如有意愿在自己百年后将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出来,可直接到市红十字会,领取一份志愿捐献遗体登记书,然后在登记书上填好志愿者本人意愿以及直系亲属的同意意见。

  本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提出正式申请的,可由直系亲属根据捐献者生前意愿,代为提出申请。红十字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看捐献者的器官、组织是否符合移植条件,并根据捐献者的情况安排采集器官的程序。捐献者去世后,由家属与市红十字会联系遗体接收事宜,实施捐献。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咨询电话:0412-2516177。

  记者王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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