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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上搜寻救助条例下月实施 遇险可无偿获救

哈尔滨日报 2014-04-25 10:26:04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海事局获悉,《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内河流域首个水上搜寻救援条例。依据《条例》,水上搜寻救助应当优先救助人命,遇险人员有获得无偿救助的权利。

  据了解,我省及哈市水上搜寻救助工作长期遵循“约定俗成”的工作方式,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新实施的《条例》规定,水上搜寻救助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将保持24小时值班。

  昨天,哈尔滨海事局、哈市水上公安分局联合举办水上搜救演习,在防洪纪念塔附近江面完成人员落水搜寻施救等训练科目。哈尔滨海事局提示市民,发现或获悉江上险情后,应立即拨打全省水上遇险求救专用电话12395,使救援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施救。(记者郜天一)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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