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预披露时间提至受理材料后
法制日报
2014-04-25 10:37:10
本报讯记者周芬棉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中国证监会对首发申请审核流程重新进行梳理,将拟上市企业预披露时间从目前的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前,将提至第一环节即受理材料后,便于公众对拟上市企业情况尽早了解,大大提高了发行审核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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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称,如此调整,预披露材料时间至少提前了半年,这是在去年对预披露时间提前后的再提前。去年,证监会发布《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对沿用了若干年的IPO招股书申报稿预披露时间提前了一个月,从之前的发审委会议召开5天前,提至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此次调整后,在反馈意见回复后初审会前,发审委员会将再按规定安排预先披露更新。
另外,证监会此次还做了其它两项调整。有关负责人称,鉴于已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公司内部问核机制,在首发企业审核过程中,不再设问核环节。同时,将首发见面会安排在反馈会后召开,增强交流针对性,提高见面会效率。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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