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用球遭“山寨” 阿迪达斯一审获赔10万
法制日报
2014-04-26 11:30:29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记者李松实习生钟馨因巴西联合会杯比赛用球遭“山寨”,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将秦某及广西乐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50万元。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两被告侵犯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展览权,需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阿迪达斯10万元。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排除上诉的可能。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