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场所岂是法外之地——温州“三改一拆”见闻之八

2014年04月28日 04:06:18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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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日报温州4月27日电连日来,温州市各地依法拆除了一批违法的宗教建筑。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任何法治国家,宗教场所都不是法外之地,宗教界人士更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违法的宗教建筑和普通的居民违建住宅、企业违建厂房一样,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例外。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的一贯主张。但有的人却利用这份“尊重”乱建滥建违法建筑。

  近日,永嘉县依法拆除了一处位于东城街道峙口村的违法宗教建筑。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建筑依山而建,主体部分已经基本完成,承重石柱上还有正在雕刻的部分图案。经过2个多小时、4台挖掘机的同时作业,该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占农保用地2528平方米,总造价预算超过500万元。早在去年6月该建筑动工时,就曾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并责令停工,相关责任人也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动工。但之后,该责任方却出尔反尔,继续施工。去年10月,执法部门再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罚款51670元,责任人依然拒不执行。

  为什么多次劝阻不予执行?现场一位该场所的负责人表示,建设该项目是群众的需求。“我们尊重村民和信众的宗教信仰,民宗部门也曾发文同意他们依法筹建新的宗教场所。但是这处违法建筑动工前不仅未经任何审批,占用的还是农保用地,所以必须强行拆除。”永嘉县“三改一拆”办主任李金星说。

  个别人贪奢求大的心理,也成为违法的宗教建筑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

  日前,瑞安塘下镇依法对该镇花园村一处宗教建筑的超建违法面积进行强制拆除。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单位4月初悄悄建造的围墙和超建的900多平方米建筑部分已不见踪影。据悉,这处新建的宗教建筑属于老旧建筑拆除后的重建,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都有细致的规定。但是该单位不仅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行开建,还擅自超建违法建设面积900多平方米。据了解,早在去年年底,城建部门就通过书面通知等多种形式要求该单位停工并自行拆除违建部分。“但他们不但没有听,还越建越大,4月初又偷偷修起了围墙。宗教做事也这样讲排场、搞攀比吗?”住在附近的朱先生说。

  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表示,拆违,就是要为最广大的群众“拆”出正义与公平。在这样的“大义”面前,任何个人、任何部门与团体,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依法拆违、一视同仁,既是党委、政府的坚定决心,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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