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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小区刚投入使用 人行道已被承包收停车费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4-28 07:05:31
温州市民刘先生打进新闻热线反映,市区瑞霞公寓周边的人行道,被物业公司承包给私人停车收费。他质疑:“人行道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温州网讯 温州市民刘先生打进新闻热线反映,市区瑞霞公寓周边的人行道,被物业公司承包给私人停车收费。他质疑:“人行道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刘先生住在瑞霞公寓附近小区,由于所在小区无处停放车辆,平时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周边。近期,他将车辆停放在瑞霞公寓周边的空地上时,却被收了10元停车费。当刘先生索要发票等凭证时,对方却无法提供。收费人员表示,自己是从物业公司承包了这块空地,是合理收费。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瑞霞公寓南面和西面的人行道空地上铺设了草坪砖,上面停放了不少车辆,有三名男子在现场看管车辆并收费。一辆白色轿车驶来,收费人员急忙跑上前引导车辆停放。停好后,收费人员向车主索要10元停车费,该车主表示自己停一会儿就离开,收费人员同意只收取5元。该收费人员表示,此处属于正规的停车位,但很多市民拒绝缴费。

  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瑞霞公寓物业管理处黄主任表示,此处的人行道包含在瑞霞公寓地块中。他出示了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小区设计图。设计图中标识,瑞霞公寓为“温州市解放南路二期31#地块安置房”,小区南面和西面的人行道宽12米,沿道路一排位置规划成机动车泊位,共41个。黄主任称,该设计图纸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证明机动车泊位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小区竣工还只有几个月,人行道的停车位有空余,所以决定承包给私人。”黄主任说,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停车位的承包合同由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承包费用也暂时由物业代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进行转交。

  在瑞霞公寓外的人行道上停车是否属于违停?鹿城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表示,经过调查,该人行道确实属于瑞霞公寓业主公共所有,如果车辆停放在草坪砖位置,不属于违停。但如果车辆停放在人行道草坪砖之外位置,就会被执法人员开出“违法停车通知书”,停放在路面上则会被交警部门处罚,请市民注意。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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