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双氧水浸泡加工鸡爪 一对黑心夫妻被判刑
中国宁波网
2014-04-28 08:45:40
浙江在线04月28日讯卖不掉的辣鸡爪,用双氧水浸泡加工后,第二天继续出售。4月24日,一对干黑心勾当的熟食店老板夫妻,双双获刑。
50岁的朱某与妻子余某是瑞安人,5年前来到奉化,以卖熟食为生。从2010年夏天起,夫妻俩除了以前卖的泡椒凤爪,还增加了卤制过的红色辣鸡爪。“有时候鸡爪卖不完,为了防止变质,我会用双氧水处理一下,第二天继续当新鲜货卖。”朱某在法庭上供述。此外,在制作盐水鸭中,他们也添加了双氧水。
夫妻俩都知道双氧水不能用于食品加工,但同时辩称,这是行里潜规则。经查,从2010年7月起的两年里,这对夫妇在制作销售的辣鸡爪、盐水鸭中都使用了双氧水。2012年7月,民警从他们的制作场地内当场搜出了一桶双氧水溶液。
当天,奉化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朱某、余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