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遏制城市广场建设贪大风 最大面积不超5公顷
新华网
2014-04-29 10:02:56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三部门在日前出台的《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中明确界定不同城市规模的城市广场用地面积,最大占地面积不超5公顷。
作为现代城市文明的象征之一,广场建设近年来持续升温。一个个占地庞大、气度不凡的广场纷纷出现在城市中央,甚至一些地处山区的偏僻乡镇,也要建造出占地100多亩广场。有专家指出,盲目求大更是国内广场建设的通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联合公布实施的《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规定,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同时,城市主干道路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记者岳德亮)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