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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府办称将尽最大可能解决徐志坚医疗费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5-07 09:00:20

  温州网讯 昨天,《代表在线》栏目以《平阳“最美医生”遭遇“两难”尴尬》为题,报道了平阳县人民医院骨科大夫徐志坚为救治台风伤员过度劳累引发脑溢血,至今8个多月身体未康复,因不予认定工伤而不能报销28万元医药费,其家属打算申请行政复议又觉得有损榜样形象,对不起组织给予的劳动模范、感动温州人物等荣誉。

  昨天,本栏目邀请市人大代表余康杰、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以及平阳县卫生局纪委书记胡奕奕、平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白福峰,就上述话题展开深入探讨。昨天平阳县府办发来《关于徐志坚同志的有关情况》电子邮件。

  平阳县政府:

  尽最大可能解决医疗费

  平阳县府办工作人员昨天发来的《关于徐志坚同志的有关情况》电子邮件称,徐志坚的事情发生后,平阳县人民医院、县卫生局、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直想方设法给予及时救治和帮助。在治疗期间,该县人民医院邀请上级医院专家对他进行多次会诊,费用全部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同时预支其10万余元,转入上级医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徐志坚于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在各级医院治疗费用共437014.81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都已经予以报销,其个人负担部分仍有283200元。1个多月以来,平阳县府办一直为解决他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问题寻找政策依据,尽最大可能帮助他渡过难关,体现人文关怀。现经县政府初步决定,将对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尽最大可能予以解决。

  评论:我们要担起对英雄后续关爱的责任

  徐志坚是平阳县人民医院一位骨科医生,去年台风“潭美”袭来时,一辆大巴途经平阳段发生事故,20名伤者被送到他所在的医院。经过连续3天加班,徐志坚突发脑溢血倒在岗位上,他因此成为去年的“感动温州人物”。但如今,因申请工伤不予认定,他个人支出的28万元医药费,可能无法报销。文章见报后,平阳县府办昨发来电子邮件称县政府已初步决定,尽最大可能解决徐志坚医疗费。

  徐志坚不被认定为工伤,主要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文不符。当然,对于相关部门的认定,家属还是心存异议,可最终却考虑“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觉得对不起组织给予的荣誉”。

  对于工薪阶层来说,28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笔债务以及今后的费用,会拖累甚至压垮一个家庭。因此,能合乎情理地争取自己所得,是一个公民基本的权利。但是,徐志坚以及家人面对“英雄”、“感动人物”等光环,却羞于开口,他们的自觉意识,更多偏向于对自身的要求,而忽略了摆在他们面前的困境。

  我们应当肯定有关部门在这个认定上的谨慎,也就是说,即便徐志坚家人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也未必能改变目前的现状。“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是基本原则,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很难在局部、个体上实现“法外开恩”。

  但是,徐志坚为了坚守岗位的付出,如今,他理应获得社会的尊重和帮助。这里,就涉及“法”与“理”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忽视相关条例的规定,又不能不顾及特殊贡献者的处境。前些年有句话叫“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对照现实,不让流泪的最好方式,就是政府、社会和爱心人士,要担当起对英雄后续关爱的责任,继而让28万、甚至更多医疗费用得到落实。这是对英雄身心的抚慰,更是对道义善行的支撑。

  “最美医生”的尴尬,也使我们看到,英雄首先是公民,他获得荣誉,是因为曾经的奉献,如今争取权益,则是一种权利的彰显,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这点,我们应当给徐志坚及其家人更多体谅、包容乃至支持。好在,事情有了好的结果:经平阳县府办初步决定,将对徐志坚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尽最大可能予以解决。

  不管如何,不要让英雄倒在曾经的光环中,是对英雄最真诚的感谢和祝福。

  别忽略了工伤认定中“其他情况”的规定

  不难看出,徐志坚遇到的尴尬,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因为救助伤者而把自己累成脑溢血,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从而给自己带来了极大经济压力;二是本来可以像普通公民那样,通过申请行政复议为自己维权,但是“感动温州人物”的荣誉,又让他和父母陷入进退两难。

  对于前者,我个人认为,有关部门对《工伤保险条例》的理解,缺少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即使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条例》第十四条,其实也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在某些地区新修订的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的法规文件中,不仅在不断提高奖励和抚恤标准,而且对见义勇为的人员主体、行为主体也在扩大,比如将正常履职的职业保安因制止坏人坏事受到伤害,也列入见义勇为范围。这样的规定,意在昭示社会:即使是“职业行为”,只要其行为主体是在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也是可以列入公益褒奖范围的。治病救人虽然是医生的职责,但是在遇到突发事件、伤病者瞬间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医生因忘我抢救而伤及自身、且有足够证据来证明造成伤病的直接原因时,为什么不能参照其他公益救助相关规定,以“其他情形”予以工伤认定、或以其他途径予以救助呢?

  对于后者,我觉得徐志坚和其父母的“进退两难”,恰恰表明了他们的善良。作为“感动温州人物”之一,本该成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关注对象;突发脑溢血后的康复之难,也本该有人主动上门,帮助排忧解难。如果以前因为有所疏忽而欠缺,那么经媒体报道、徐志坚遇到的两难尴尬呈现于世人后,相关部门的主动作为则应该彰显了。毕竟,能够感动温州的典型人物,已经付出了超常的代价。受其恩惠的温州社会,如果任其在尴尬中艰难度日,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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