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听窃照器材本月起禁售 部分商家仍在偷偷售卖
温州网讯 从电影《窃听风云》,到不久前演员文章和姚笛的“婚外情”被偷拍引起的轩然大波,偷拍设备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日前,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相关规定,要求今年5月1日之后全面禁止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昨天,记者走访本地市场了解到,目前仍有窃听窃照设备在销售。
市场仍有人悄悄在卖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市区南站电脑市场。在一家销售录音笔、监控设备的店里,当记者询问是否有针孔摄像机一类的设备时,店主首先介绍了几款普通的录音笔和体积较小的摄录设备,价格约在两三百元。在记者进一步询问之后,店主压低声音说:“‘针孔’那种,也是有的。”随后他带领记者去了市场内的另一家店面,这种针孔摄像机外观是车钥匙形状,不过单单一个摄像头不够,还必须搭配变压器和音频摄像机,“一套下来,比一般的录音笔要贵,1000多元,我们可以上门安装。”
记者从一名销售计算机配件多年的业内人士口中得知,微型监控设备近几年不断升级,除了车钥匙、钥匙链、眼镜和打火机几种款式,还有钮扣、手链等款式。以车钥匙微型监控设备为例,外形和车钥匙一模一样,内存卡可以根据需要更换,一般车钥匙可以持续刻录4个小时,每15分钟自动保存一次,像素大都在200万至800万之间,拍摄距离达到十几米。这种偷拍设备隐蔽、安全,如果不是近距离观察,几乎很难发现。
生产销售罚3万以下
不少市民担心窃听窃照设备会泄露个人隐私,甚至成为不法分子满足个人窥视、敲诈勒索的工具。
市民周女士说,自己在网上经常看到个人隐私被偷拍,甚至因此被敲诈、勒索的案例,感觉窃听窃照设备的使用让人很没有安全感。市区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王先生说,用针孔摄像机通过偷拍的方式窥探他人隐私,这显然是不道德行为,禁止销售针孔摄像机可以从源头上控制这一不法行为,维护个人隐私。
针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的落实情况,记者昨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对于经公安机关认定的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因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受过行政处罚,又涉嫌生产、销售的,直接移送公安机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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