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公交上暴打少年案细节 男子自称喝半斤杨梅酒

2014年05月08日 11:39:30来源:温州网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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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直播:14岁少年公交上遭陌生男暴打一案侦破

  温州网5月8日讯(记者 潘涌燚 通讯员 李福华) “我不是人,我错了,真心向孩子和家人道歉!”这是湖北男子向某落网后不断重复的一句话。然而就在5天前,他在公交车上突然丧心病狂似的对一名初一学生施暴,拳打脚踢长达两分钟之久。

  5月8日,永嘉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历经五天五夜的艰苦排查,发生在瓯北公交车上的打人案件告破,30岁的湖北男子向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5月2日下午1时42分许,永嘉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小孩在202路公交车上被人殴打,该局江北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但找到事发的202路公交车时,打人男子已经离开。被打男孩叫小金,今年才14岁,是永嘉瓯北某中学的一名学生。

  据他回忆,当天下午1点34分左右,他在瓯北双塔路自己学校边上的一个站头上了一辆202公交车,他看到司机后面有一个空位,但放着一个塑料袋,边上坐着一名青年男子,便示意男子把袋子拿开,自己坐到了空位上。熟料,过了不到两分钟,车子行到龙桥红绿灯路口时,男子站起来突然拽住小金,挥拳打向小金的头部、脸部,小金本能地用双手抱头,男子便用脚踢,后来车门开了,小金趁男子松手时逃下了车。

  打人事件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极大民愤,市民纷纷指责打人男子的恶毒行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永嘉警方高度重视案情,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徐志宏责令江北派出所务必尽快破案。江北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攻坚破案。民警从调阅公交站头的视频监控入手,根据群众提供的打人男子的体貌特征,经过大量的、细致的调查走访和对一百多个路面视频监控的甄别核实,历经五昼夜的艰苦排摸核实,最后确定湖北男子向某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在永嘉、鹿城、瓯海等地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场所进行蹲守抓捕。

  7日下午4时许,警方根据线索在温州瓯海一家出租房里将向某缉拿归案。

  今年30岁的向某,身高175厘米,是湖北宜昌人,对自己的打人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案发前他在杭州从事代驾工作, 5月1日来到温州找亲戚和老乡玩。2日中午他和表哥在瓯北林垟加油站对面的一家川菜馆里吃午饭,他一个人喝了半斤的“二锅头”和半斤的杨梅酒,两人一直喝到下午1点钟。后来其表哥去上班了,他准备去逛街。1点24分许,他在林垟公交车站上了一辆202公交车,坐到了驾驶员后面靠过道的位置上,把装有衣物的塑料袋放在靠窗户的空位上。

  约开了10分钟左右,公交车行至双塔路某中学旁边站头时,上来三四个人,其中就有小金。向某把塑料袋拿开后,小金坐在了向某左侧靠窗的位置上。车子开到瓯北龙桥红绿灯路口时停了下来,向某问旁边当时和小金一起上车的一个女子,问她是不是和小金一起的,女子说不是。确定小金独自一人后,向某伸了下懒腰,然后就起身暴打小金。向某用左手掐住小金的脖子,用右手拳头殴打小金的头部、脸部,小金见状忙用双手抱头,向某又改用脚踹小金的头部和肚子,整个过程持续了2分钟左右。殴打其间,公交车司机过来劝架,向某谎称自己身上有刀,威胁司机不要“管闲事”。车上的乘客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始纷纷指责向某的不对,向某意识到如果再打下去,车上的群众有可能会上来打他,于是害怕了就停止了殴打。惊慌之余的小金脱离魔爪后,书包也不要就逃下了车。再坐了两站后,向某下车溜走了。

  小金头部、脸部、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还在养伤。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多天了,可公交车上突然遭遇暴打的一幕幕在年少的小金心里永远留下了阴影。而说起为何在公共场所突然暴打一名弱小的学生,向某的回答显得有点荒唐,他说因为家里要买房子,母亲又患病,经济条件却不好,心里压力很大心情很坏,当时又喝了很多的酒,看到小金便想打他发泄一下。

  经办民警称,向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未成年人,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涉嫌刑事犯罪。

本文转自:温州网

N作者: |编辑: 应忠彭|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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