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部门将为渡船航行划定“斑马线”(图)
中新网武汉5月12日电(谢军廖磊徐金波)记者12日从长江海事局获悉,今年8月1日起,该局将对辖区长江干线所有渡船(非通航水域、协议水域的渡船除外)划定渡船“斑马线”,确保渡运安全。
据长江海事局局长王茹军介绍,渡船“斑马线”行动是通过在核定的渡船航线及其两侧水域,划定出一特定的区域,类似于在道路上划定的“斑马线”,作为渡船横越时的特定水域,也提醒过往船舶谨慎航行、注意避让,并对该水域的航行和避让行为进行规范,从而有效降低渡船与其它船舶的碰撞危险,保障渡船的航行安全。
长江海事部门规定渡船横越时要在划定的渡船“斑马线”水域航行,不得超出渡船“斑马线”水域任意横越。海事部门还根据渡船所在水域断面日均流量和渡运频次,对渡运行为作了规范:当断面日均船舶流量小于200艘,或渡运频次一天不超过4航次的时,渡船开航前,必须观察渡口水域船舶动态,若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应当停靠码头等候其通过后,再开航;当船舶流量大于200艘小于500艘,且渡运频次一天超过4航次时,渡船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应当在主航道外等候其通过后再横越,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当船舶流量大于500艘,且渡运频次一天超过4航次时,渡船开航前发现在“斑马线”附近和“斑马线”内有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渡船可以开航,但在横越前应当利用甚高频电话、声号等方式主动与其它船舶联系,经商定统一避让意图后方可横越,不得抢航或者强行横越。
对于顺航道航行的船舶,长江海事部门还要求其在驶近、通过渡船“斑马线”水域时,需保持足够戒备和应有谨慎,加强瞭望及甚高频电话值守,采用安全航速航行,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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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针对渡运往返航线不一致和长江枯洪水期等特点,长江海事部门还将根据分道航行规则和实际航行情况,分别划定渡船往、返的“斑马线”和枯、洪水期“斑马线”,确保沿江百姓安全、便捷出行。(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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