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少妇因交通意外身亡 家人捐器官救7人(图)

中新网5月13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两年前香港一位30岁的年轻少妇因电动车交通意外身亡,其丈夫受伤入院,女方家人情绪激动,不能接受女儿离世的事实,反对作器官捐赠,经器官移植联络主任的努力,令女方家人明白器官捐赠,可令他人重获新生,是难能可贵的机会,最终捐出女方的心、肝、肾、眼角膜等多个器官,助最少7人点亮生命。
|
|
香港九龙西玛嘉烈医院器官移植联络主任周美宝接受访问时说,两年前年轻少妇交通意外身亡的个案令她十分难忘。她忆述事件指,当时女方死者的家人埋怨是男方害死其女儿,而死者丈夫亦十分自责,认为自己驾驶电动车而害死妻子,男女双方家人水火不容,要出动两位器官移植联络主任协调双方家人。
港岛西玛丽医院器官移植联络主任古慧敏补充称,当时女方死者证实为脑干死亡,在香港只有脑干死亡的个案才可捐出器官作移植,女方的母亲坚持不愿作器官捐赠。她指出,在法律上死者的遗体是属于家属,器官捐赠必需在家属的同意下才可进行,而近年香港以至全世界,因医疗技术的进步脑干死亡个案日渐减少,所以要把握每一个可令人重生的机会,尽量解释予死者家属明白器官捐赠的重要性,希望他们可让死者用最后的机会助人。她强调,器官移植联络主任的首要任务是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其次才讨论是否器官捐赠的话题,而且捐出器官至进行移植都需在短时间内完成,我们必须24小时候命。
她直言,中国人的传统概念是“留死者一个全尸”,但随着宣传教育的普及,现时很少人会以“死无全尸”的理由拒绝器官捐赠,较多的情况反而是家人不知死者生前的意愿,认为“少做少错,唔做唔错”,而不捐出器官,而近年官移植联络主任的成功率亦达50%,由于脑干死亡个案日渐减少,将来的工作重点可能会转移到心脏停顿个案作器官捐赠。
自2008年由肾科护士转职为器官移植联络主任的古慧敏坦言,工作的性质要不断面对死亡个案,初期身心受压,医术最高明的医生亦不可阻止死亡,但明白到自己的工作是助人重生,意义重大。现时香港总有七位器官移植联络主任在医管局的七个联网工作,该团队亦获今年医管局的杰出团队奖。(记者叶汉亮)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