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学习不好”生恨 15岁少年连杀两人
庄河某中学15岁男生小风因厌学寻求刺激产生杀人想法,他进入一文具店杀死店员和店主。大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小风判处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小风提起上诉。今年4月下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小风被判刑15年。
连杀两人,心理素质超强
2011年,小风转学到新中学重上初一。小风学习成绩一般,家长常给老师打电话,他感觉压力很大。2012年春节后,他想寻找刺激发泄一下,萌生杀人想法。他曾到一文具店买文具,女店员说他学习不好,为此小风一直怀恨在心。
6月8日上午9点多,小风来到文具店查看,确认没有安装监控设备。6月29日下午2点多,小风将作案工具放在包里,进入文具店。小风趁女店员转身找钱时,持刀刺进其脖子,女店员倒地。这时,女店主推门出来,小风上前刺了她一刀,把她推倒在地,小风对她乱捅一气,刀都捅断了。逃跑前他还把店员找钱的包拿上。
当晚小风父母听人说出了命案。吃饭时,父亲对小风说起这事,小风露出惊讶的表情问:谁死了?至警察抓获他前,他的表现一切正常。7月2日小风落网。
一审判无期,提起上诉
大连市中级法院认定时年15周岁的小风杀死两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鉴于其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未成年人,且为初犯,依法从轻处罚。2013年3月15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小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对被害人亲属进行民事赔偿。
一审判决后,小风对判决的刑事部分表示服判,但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的民事赔偿部分包括死亡赔偿金,按照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有关”新法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应赔偿丧葬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死亡赔偿金等。
省高级法院于去年8月作出裁定。刑事部分已生效,但将附带民事部分发回重审。
达成赔偿协议刑期改判
再审期间,小风父亲代为赔偿给两位被害人亲属共计数十万元,并与被害人亲属签订和解协议。
再审后,法院认为,由于被害人亲属接受了小风父亲的赔偿,对小风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该情节量刑时予以考虑。今年4月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对小风犯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部分,变更量刑部分为判处小风有期徒刑15年。
记者静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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