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困难小微企业减半征房产税
人民日报
2014-05-19 09:32:37
本报沈阳5月18日电(记者刘洪超)辽宁省地税局日前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辽宁省将对困难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新政策规定,对于纳税确有困难的辽宁小微企业,将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将持续至2015年12月31日。政策所针对的小微企业,是指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企业。对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且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也适用于这一政策。
据悉,申请困难减半征收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困难减半征收条件的纳税人,须在每年6月15日前就其上年度应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提出减免税申请。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