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与情人同居产子 涉重婚罪被诉
京华时报
2014-05-20 11:26:40
已婚男子杜某与公司女员工李某成为情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产下一子。记者昨天获悉,杜某和李某因涉嫌重婚罪均已被公诉至密云法院。
今年44岁的杜某是某建设集团工程副总经理。他与妻子石女士育有两子。石女士说,2004年,杜某在丰台区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聘女子李某为其工作,二人最终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杜某自2006年起就经常不回家,并自2008年起先后三次向户籍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均以法院驳回或杜某撤诉告终。2010年,李某为杜某产下一子。
检方指控称,2009年至2011年,杜某在和石女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先后在密云县两个小区以夫妻名义与李某同居生活。李某在明知杜某有配偶的情形下仍与杜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应当以重婚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裴晓兰)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