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老总称玉佛可换千亩土地诈骗女商人千万元
房地产公司老总李金成被控以玉佛、玉观音置换土地开发的谎言,诈骗一女商人1400万元。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李金成无期徒刑。判决后,李金成提出上诉。庭审时,李金成否认指控,反称被女商人陷害。
现年41岁的李金成大专文化程度,起诉书显示其是北京金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开庭时,李金成否认指控,称其并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只是履行职责,并非个人犯罪,自己才是受害者。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李金成以北京金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谎称能以玉佛、玉观音置换杭州1000亩开发建设用地,与被害人丛某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以需出资购买玉佛、玉观音为名骗取丛某1400万元。
2012年10月19日,李金成被抓时,大部分赃款已被使用或挥霍。另外,在案扣押小客车4辆及部分赃款。经鉴定,其中保时捷小客车、2辆别克小客车共价值146.7万元;在受害人处的石料佛雕像及石料观音经鉴定共价值25万元。案发后,李的家属退还被害人36万元。
丛某称,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李金成。李金成说能用两座玉佛在杭州置换1000亩土地,有认识的领导可以帮忙和杭州市政府协调土地审批。并给她看了玉佛的照片,说玉佛总价5500万元,他已经支付了4000万元,让丛某支付玉佛的余款,今后就可以共同开发土地。李金成还说要以其名下的一个俱乐部经营权作为担保。
丛某付钱后,李金成便说玉佛已经从新疆拉了回来。发现玉佛实物和之前所见的照片上的不一样,价值也肯定没有那么高,丛某赶忙向杭州方面打听换地的事,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丛某后又找到玉佛商,得知李金成是花两三百万元买的玉佛。后丛某报警,李金成在其公司办公室内被抓获。
案发后,丛某才得知李金成用于担保的俱乐部实际上也是他租的一个餐厅而已。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证明显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18日止,未发现金志诚公司向该局申请办理用地相关手续;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22日止,未发现金志诚公司向该局申请办理用地相关手续,无采用玉佛置换土地的项目。
法院认为,李金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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