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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与小偷搏斗受伤昏迷25天 欠下一屁股债

温州网–温州晚报 2014-05-27 07:30:47

  “温州网讯 如果没有他们,我们一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说起这三年漫长的维权之路,来自安徽的保安储春元仍禁不住地流泪。

  前几天,拿到了30万元赔偿款的储春元带着妻女特地从老家赶到温州,就为了向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卓予拉和柯展,以及所有帮助过他们的人,说一声:谢谢!

  四年前,储春元因在与小偷的搏斗中受伤而入院治疗,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但是保安公司和相关企业却拒绝为其支付工伤赔偿。正在他走投无路之际,卓予拉和柯展律师从法律援助部门接下了这个案子,并为其免费奔走了三年。其间,两位律师免费为其打了11个大大小小的官司,最终于今年5月15日成功为储春元争得30万元的赔偿款。

  缘起

  与小偷搏斗后脑撞伤

  初见储春元,是在一个春雨出霁的午后。

  虽然已是5月,但他仍然穿着一件厚厚的棉内衣,黝黑的面庞,矮矮的个子,在老婆和女儿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出现在记者的面前。由于三四年前的那场意外,储春元的右腿已经变得僵硬,得靠着一条绑在脚上的绳子拉拽才能移动。

  2010年10月4日凌晨,在鹿城工业区某大院做保安的储春元发现有两个小偷正在偷企业的木材。见状,储春元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准备拦下小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搏斗中,一个小偷趁其不备,用砖头砸向储春元后背,另一个小偷将他推倒,他的后脑勺撞上了摆在企业门口的石狮上,致使他当场昏迷。

  在整整昏迷了25天之后,储春元接受了手术治疗,后因无钱继续医治而出院在家休养。储春元因此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10万元的债务。

  面对巨大的医疗费用,断了生活来源的储春元一家人先是找到保安公司,提请诉讼要求承担相关费用。但遗憾的是,诉讼程序一年多下来,法院最终认定储春元与保安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保安公司因此拒绝一切赔偿。随后,储春元又找到大院里的四家企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不料,四家企业也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眼看维权进入了死胡同,万般无奈之下,储春元一家人来到了鹿城法援中心申请援助。

  2011年9月,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卓予拉和柯展接下了这个案子。虽然平时的工作非常忙碌,但是两位律师仍将此事作为重要的事情看待。

  在得到两位律师的支持之后,储春元就此走上了三年维权之路,并最终从四家企业那里得到了30万元的赔偿款。

  维权

  近四年打了11场官司

  ◆第一步:确定劳动关系

  2011年9月20日,律师带着储春元向市劳动仲裁委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储春元与四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间,劳动仲裁委两次组织开庭,但由于案情复杂没有当庭裁决。2012年1月16日,律师为其向鹿城区法院提起劳动关系确认诉讼。此时,几家公司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面对法院的通知视而不见,拒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为了能顺利完成送达程序,律师前后两次自行前往被告企业所在地蹲点守候,协助法院工作人员将法律文书送达。最终法院于2012年6月6日作出判决,认定储春元和这四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步:工伤认定

  2011年12月12日,在两位律师的协助下,储春元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科提起工伤认定。2012年7月25日,该局认定储春元因公负伤。2012年8月29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储春元劳动能力为四级伤残。

  ◆第三步:要企业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在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后,2012年9月14日,律师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工伤待遇仲裁,要求企业方承担工伤待遇补偿责任。其间,几家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针对工伤认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针对生效的劳动关系提起再审申请。两位律师对此据理力争,予以反驳……2013年2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企业方的再审申请。

  2013年2月5日,企业方继续向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结果。4月27日,鹿城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驳回企业方的诉讼请求。

  为了争取避免漫长的诉讼等待,也为了能切实解决受援人急需医疗资金的燃眉之急,律师与企业方进行调解协商接触。但是,经过多次碰面协商,企业方面不愿提供任何赔偿,维权之路只能“被迫”继续走下去。

  2013年8月27日,在拿到市劳动仲裁委出具的逾期未审结的证明后,两位律师立即据此向鹿城区法院提起了工伤补偿诉讼,要求四家企业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合计30余万元。

  12月27日,鹿城区法院作出判决,四企业共同支付工伤补偿款合计302467.59元。2014年1月13日,企业方提起了二审上诉。

  2014年4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四步:执行庭督促赔偿款迅速到位

  2014年4月25日,在确认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企业没有任何支付行为的前提下,两位律师协助储春元向鹿城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后,鹿城区法院执行科董臻静副科长非常重视,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迅速将30万执行款执行到位。5月15日,30万元的赔偿执行款全额转至储春元银行账户。

  至此,律师免费为其打了11场官司,迟到了近四年的工伤赔偿款,最终交付到了储春元的手中。

  对话储春元

  律师帮我免费打官司

  还送我2000元生活费

  记者:这几年,你是怎么度过的?

  储春元:我以前身体很好,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一家人日子过得挺开心。出了事情后,我在家里治疗了两年多,不仅没了经济来源,还欠了一屁股债。也因此出现了高血压、癫痫、糖尿病等症状。有好几次,我癫痫发作,就咬老婆的手,现在她的手上还留有好几个牙痕。还有一次,我瞒着家里人一个人偷偷跑到温州,想要找企业去理论,后来瘫倒在汽车站,被好心人收留。在打官司期间,我和老婆在温州没地方住,就露宿街头,没东西吃,就到医院吃病人吃剩的饭菜,就差点去讨饭了……别提有多心酸了。

  记者:听说你这次来还做了几面锦旗,都送了哪些人?

  储春元:我给平宇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鹿城区法院、温州市和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市中级法院都做了锦旗。现在终于拿到了赔偿款,我就可以看病了,没有他们的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

  记者:你有什么想对两位律师说的?

  储春元:我真的很感激他们。两位律师工作这么忙,为了我这件事,跑了不知道多少趟。不仅不收我一分钱,而且还倒贴钱。有几次我来温州打官司,身上只剩下几十块钱,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法凑齐,是卓律师先后四次,送了我2000元生活费。我现在拿到赔偿款了,就打算把这钱还给他,但他也没有收下。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们,希望好人有好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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