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不付款 82万元保证金被扣划
温州网讯 眼下,司法网拍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网上拍卖看似动动鼠标就可以了,实际上如果违约也是要承担实实在在的责任。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网拍一处房产,竞买人1502万元竞拍得该房,然而却悔约拒不支付余款。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从其交纳的150万元保证金中扣除82万元以填补二次拍卖造成的差价。但一波刚平一波又起,由于其迟迟不来办理退还剩余保证金手续,又涉及别的案件,剩下的68万元也被其他法院划走。
2013年9月11日,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杭州市江干区一套商品房,该房评估价1880万元,起拍价为1450万元。该次司法网拍有2人报名参与竞拍。当天10时正,竞买号为×6030的竞买者第一次出价。几秒钟后,竞买号为×4873的竞买者增加了2万元,叫出1452万元……二人经过一天24次竞价,竞买者×4873以1502万元胜出,竞得上述房产。
×4873竞买者是海宁人冯某。按约定,冯某应于2013年9月27日前缴纳剩余款项,但冯某迟迟没来办理相关手续,也没将竞买剩余价款汇到法院拍卖账户。法院工作人员催促得知,冯某已无力支付该拍卖价款,致使该次司法拍卖流拍。乐清市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扣留了冯某的保证金150万元。
后乐清法院将上述房产重新通过网络拍卖平台挂牌拍卖,最终于2013年12月12日以1420万元拍卖成交,两次拍卖造成的差价损失为82万元。
按照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重新拍卖竞品,二次拍卖价款若低于第一次成交金额,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因此,乐清市人民法院从冯某的150万元保证金中扣除了82万元,以弥补房主的损失。
此后,乐清市人民法院曾多次联系冯某办理剩余的68万元保证金的退款事宜,但冯某一直拖延,直至最后关机。该不正常行为引起经办法官警觉。经办法官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查询,发现冯某在海宁法院有执行案件尚未履行,遂联系海宁法院。2014年5月22日,乐清法院协助扣划剩余的68万元保证金给海宁法院作为执行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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