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每年须抽检广东省内10%~30%电梯
广州日报
2014-05-28 11:11:24
本报讯(记者叶卡斯、徐一斐)省政府近日下发《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质监部门对电梯实施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验,每年依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电梯使用和故障状况,选取10%~30%的电梯进行监督检验,所需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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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电梯使用管理权者是指电梯使用的管理者,直接与电梯使用者(消费者)构成利益关系,应确定为电梯安全第一责任者。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使用管理权者对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
《方案》同时提出,改革电梯维保运作模式,构建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体系。电梯制造企业对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缺陷的电梯,应立即采取措施主动召回和改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方案》同时推动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鼓励非盈利性、公益性、具有公正地位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参与定期检验。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包括维护保养)的企业,不得从事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定期检验属技术服务,按技术服务要求协商收费。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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