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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三次以上收服务费

法制日报 2014-05-28 11:12:00

  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王宇王培伟记者27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自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为,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含3次)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每年前两次免费。

  据介绍,个人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信息主体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状况的信用档案。目前征信中心已经为全国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每日查询量超过百万次。资料显示,去年全年我国有500多万人对其个人信用报告进行过查询,其中查询3次以上的有44万人。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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