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意见稿称电召接单后没出车就算拒载
重庆晨报
2014-05-28 15:55:07
交通部近期起草了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称,出租车司机取得司机终端软件使用权限后,不得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使用,丢失或更换手机时应当及时注销或更新服务账户信息。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出租车司机应当服从调度指挥,按顺序排队候客,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
使用手机查询或者应答召车业务的,应当在车辆停止、不影响行车安全的状态下进行。对接单后未按承诺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视为拒载行为。
出租车司机在接单即时召车业务成功后,应当按照规定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暂停运营标志,并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对接单后未按承诺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视为拒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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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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