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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一个井盖将不再多个“婆婆”共管

山东商报 2014-05-30 14:50:28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高玉龙)由于责任不清,以往道路、井盖子一旦出现问题,便会碰到多个“婆婆”共管的情况。对此,记者昨日从济南市政公用局获悉,针对市政设施综合配套与管理工作,济南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发挥市区两级市政部门职责,并明确划分市区两级市政部分职责。

  根据按产权落实管理责任的原则,未来非市政设施,将由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维护管理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进行养护、维修,各区负责辖区内非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而为进一步提高设施管理水平,各区一方面要对难以落实管理单位的非市政设施实行“兜底”管理,明确由辖区市政部门或辖区办事处负责。另一方面,要及时列支维护费用,逐一接管非市政设施纳入市政管养范围,建立设施移交管理备忘录,实现设施责任动态管理。

  同时,按照产权归属明晰原则,市区两级市政部门要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其中,济南市政公用部门负责对全市市政设施综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制定相关维护管理办法与标准,做好市政大型桥梁(含隧道、涵洞、人行过街天桥)、路灯设施(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桥梁及政府投资建设开放式住宅区的路灯设施)以及污水干管、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同时,市公安、住房保障管理、城市园林、供电等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所属井盖设施产权单位按权属关系履行维护管理责任。

  在区级方面,各区(长清区、高新区除外)负责辖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落实河道管理河长制与城市防汛责任制。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则负责辖区市政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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