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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买药新规6月3日起执行

扬子晚报 2014-05-30 17:31:29

  本报讯(记者张建波)记者昨从无锡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从6月3日开始,无锡市民在用医保卡买药时将受到刷卡次数和刷卡总额的进一步“限制”,参保人每天医保划卡购药不得超过2次,每月购药不得超过6次或费用不超过800元,否则社保结算系统将自动“锁定”相关超支账户,超出部分将由参保人自己支付。

  为严格控制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在医保定点药店的购药次数和金额,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社保机构此前一直采用人工把关审核的办法,对相关的医保账户每天划卡购药的总金额进行控制。根据新的办法,这种审核将进一步加强,并且由原来的人工审核变成社保系统自动审核。据悉,自2014年6月3日起,由医保结算系统直接对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的购药次数和金额实施控制。根据规定,有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配购药品时,每天购药不得超过2次,每月购药不得超过6次或费用不超过800元,超过规定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据悉,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购药,如超过上述任何一项规定,在购药结算时,即使在医保账户有资金的情况下,也将无法使用账户支付,只能改为自费结算,医保结算系统针对上述情况自动进行相关提示。同时,参保人员每次在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购药后,购药票据上会显示“本月累计药店购药次数”和“本月累计药店购药医保账户支出金额”两项内容,方便参保人员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购药信息。

  需要提醒的是,“当天购药2次、当月购药6次、当月购药800元”的限制不是指在同一家药店购药的累计,而是指参保人员在市区内所有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购药的累计。

  与此同时,考虑到群众的用药需求,对参保人员单笔购买单件单价超过200元的药品或单张处方金额超过200元的中草药(一般用量不超过7天)的,在个人医保账户有资金且购药费用不超过800元的情况下,仍可由医保账户进行支付。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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