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部门答复“公交涨价”:加强管理 规范经营

来源:苍南新闻网作者: 2014-05-30 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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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网民反映苍南公交车起步价涨价的情况,引起了网友关注。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县物价局、运管所等部门了解了详细情况。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网民反映的灵溪-鳌江、灵溪-平阳、灵溪-水头、灵溪-龙港不属于公交路线,而是属于短途班车,其中灵溪-鳌江、灵溪-平阳、灵溪-水头属于跨县短途班车,其运营价格由温州市物价部门审定,分别为6元、8.5元和7.5元;灵溪-龙港属于县内短途班车,其运营价格由县物价部门审定,为7元。以上4条短途班线因不属于公交线路,在中途没有设置停靠站点,其票价为起始点至终点站的价格,不存在起步价。

  灵溪镇域内经过104国道的公交线路有两条,一是状元内-苍南中学,二是南水头-雅回,其运营价格于2006年经县物价部门审定,分别为3.5元和3元。

  根据客运管理规定,短途班车不得站外揽客。但由于群众出行有需求等原因,为了方便广大乘客出行,短途班车在运营过程中,确实存在着站外上下客并参照公交线路运营价格收取费用的现象。

  下一步,运管部门、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强对短途班车的管理,要求规范经营。同时,将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体制改革,拓展和延伸公交路线覆盖面,适时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切实方便群众出行。同时,运管部门呼吁和倡导广大乘客在镇内能够自觉乘坐公交车出行,并表示欢迎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本记)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金道汉|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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