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快递员伙同他人盗窃京东快递车
北京晨报
2014-06-04 07:39:19
曾在某物流公司做快递员的秦某伙同他人盗窃京东快递物品。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秦某因盗窃获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一万元罚金。
2012年9月16日,秦某伙同贾某(已起诉)、秦某某(在逃)在丰台区某小区楼下,趁京东公司快递员郭某上楼送货之机,将他放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盗走。电动车上送货箱内有20余部手机、戴尔笔记本电脑、佳能单反相机等物品,共计价值3.7万余元。一审判决后,秦某提出上诉。市二中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颜斐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即将启动!温州适龄男性都要登记
社会12-11
-

保护廊桥,泰顺做对了什么?
社会12-11
-

八大举措赋能项目落地开花!全球精英双创大赛项目成长计划发布
社会12-11
-

来温州,看封神!
社会12-11
-

乐清柳市七小的孩子们这学上得甜滋滋
社会12-11
-

86岁老人写信求助寻人 希望重拾师生缘分
社会12-11
-

致敬“温州模式”奋斗者,《春风梦》举行首映仪式
社会12-11
-

新生代“侨”创客带20个项目在温比拼
社会12-11
-

富含维生素A的稻米来了 瑞安首次试种特种紫米迎来丰收
社会12-11
-

“我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 作家王永胜谈《口吃简史》
社会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