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对象新增七个部门
北京日报
2014-06-05 11:28:04
日前,记者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了解到,本市从今年起将新增7个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对象,分别为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委、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气象局、南水北调办。
据了解,考核对象的确定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二是这一部门负责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此前,综合考核对象共包括17个部门。
据介绍,市安委会每年年初将结合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督促各部门在这一年中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既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并于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确定考核结果。
根据工作方案,综合考核评定采取部门总结自评、区县安委会评议、市安委会办公室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细则分为共性和特性两部分内容。为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本市在年度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设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创新奖”和“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成绩奖”,奖励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成果、成绩突出的市政府部门。(记者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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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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