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再提高
经济日报
2014-06-11 11:02:48
本报北京6月10日讯记者韩秉志从教育部获悉:中央财政日前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预算。与2013年相比,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40元。其中,中西部年生均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达到850元。
根据预算,所需资金仍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分省确定。财政部和教育部要求,各地应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应承担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本着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原则,统筹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滞留中央资金。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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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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