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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1名男子约网友夜宵开房遭拒 恼羞成怒伤人

中国新闻网 2014-06-16 14:48:44

  网上聊天内容暧昧,相约吃饭夜宵也是气氛融洽,浙江衢州男子黄某本以为与网上认识的女子郑某“进展”神速已是男女朋友,如此一来夜宵后“开房”也是顺理成章,没想到却遭到郑某断然拒绝。倍感失望的黄某当即与郑某发生争执,恼羞成怒之下一脚将郑某踢成了轻伤。

  6月12日,衢州柯城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判决,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现年30岁的黄某,孤身一人衢州生活以散工为业,因为空闲时间较多,黄某就利用各种聊天工具寻找异性交流排解无聊。

  2013年初,黄某在网上结识了26岁的女子郑某,双方在聊天中逐渐熟悉,聊天内容越来越暧昧。自感进展“顺利”的黄某开始想入非非,于是常常要求郑某见面,在与郑某见面几次后,黄某开始以郑某“男友”自居。

  2013年5月26日0时许,两人在酒吧玩乐后前往附近吃夜宵,当时自感气氛不错的黄某直接提出希望夜宵后与郑某“开房”休息,郑某吃惊之余当即拒绝。

  遭拒后的黄某羞怒之下当即开始辱骂郑某,不甘示弱的郑某也还嘴对骂,双方激烈争执之余下又开始相互扭打。冲突中,黄某多次用脚踢郑某身体,致使郑某膀胱挫裂伤,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黄某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郑某损失4万元,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遂作出如上判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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