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暗地转移共同财产 老婆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记者 沈孙晖 实习生 侯沁言 通讯员 姜栋
2014-06-16 16:08:08
浙江在线06月16日讯夫妻关系恶化,没想到丈夫瞒着妻子,悄悄将一些共同财产转让给了朋友和同学。日前,宁波江东法院受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40多岁的陈女士家住江东,和丈夫结婚近20年,常因生活琐事争执,尤其这两年,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今年2月,她收到丈夫向江东法院起诉离婚的传票。为举证夫妻的共同财产,陈女士委托律师对双方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她发现丈夫居然早早为离婚作了准备,在向法院起诉前,已将两人共有的公司股份和店面房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给了他的朋友和同学。
心寒之余,陈女士将丈夫告上法院。她诉称两位第三人均系好朋友和同学,清楚知晓他俩的婚姻情况,为帮助实现她丈夫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恶意串通,虚假受让,严重侵害了她的财产权益,故要求法院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法官提醒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认为对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前就向法院起诉,即便败诉,也便于以后离婚分割财产。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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