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要求企事业单位残疾职工要达到1.5%
人民日报
2014-06-17 05:02:48
陕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残疾职工要逐步占到职工总数的1.5%。各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落实的实施步骤和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政策。日前,陕西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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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可享税收优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严格按法律规定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截至目前,陕西省已安置17.3万名城镇残疾人就业,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仍然存在着政策落实难,重缴纳就业保障金、轻安置的现象,还有按比例就业政策落实的真空区。 (姜峰、王力鹏)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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